# 休谟平生
休谟(Hume, 1711 - 1776)生于苏格兰的贵族家庭。16岁的时候就写下一句话:“要像哲学家一样地说话。”18岁的时候,他就写道:“在哲学思想上,我不想顺从任何权威,而是要找寻发现真理的新途径。”事实上他所找到的就是以怀疑作方法,但最后也没有走出怀疑的世界。
休谟28岁时写成第一本书《人性论》,并没有特别的看法与论证。他以为可以得到全世界的肯定,但并没有受到特别的注意,这让他自觉是一个孤独的怪物,不适合与人来往。
他是一名英国哲学家,但是让他成名的是《英格兰的历史》,这是历史方面的著作。他在英国没有受到太多重视,但后来到巴黎与启蒙运动的学者来往,使他突然想有了世界级的声誉,周旋在许多名门仕女之间。别人描写他:“巴黎许多贵妇都在争夺这个庞大笨重的苏格兰人。”说他庞大笨重,是因为他的长相、身材都相当特别。有一位仰慕者描写休谟说:“他的长相是对面相术的一个嘲讽,从他的脸部特征无法看出他卓绝思想的蛛丝马迹。他面孔宽大、身体肥胖,嘴巴也大,像是吃甲鱼的市府参事,而不是素养深厚的哲学家。智慧从不曾以如此奇特的身躯装扮过自己。”
# 知识来自于经验
这就是英国的经验主义与欧陆地理性主义最大的分别。在休谟看来,所谓的经验就是指我们从感觉获得的印象。他首先区分印象与观念不同:印象是指强烈的感觉印象,而观念是对某样东西思考是模糊的印象。
人由经验得到单纯的印象,单纯的印象产生单纯地观念,由这些单纯的观念再组成复杂的观念。没有经验就没有印象,譬如,生下来失明的人是没有颜色观念的。至于复杂的观念,譬如说一只飞马,你对于“飞”和“马”都有单纯地观念,那就可以组成复杂地观念。
另外你还需要两种能力配合:记忆(能够保留最初地印象)以及想象力。
这就是休谟所建构的知识理论:经验使人得到单纯的印象,由此获得单纯的观念,再组合成复杂的观念,另外要配合对过去的印象与观念地记忆,然后加上想象力,这样就构成了知识。
# 自我只是一束知觉
当我直接去体会所谓的“自我”时,我总是碰到这个或那个感觉,比如冷或热、明亮或阴暗、爱或恨、苦或乐等等。我总不能抓住一个没有感觉的、纯粹的自己,并且除了感觉之外,我什么都观察不到。
灵魂一刹那也不能维持它的同一与不变,所以心灵像是一个舞台,在同一时间,心灵没有单纯性;而在不同时间内,心灵没有同一性。
—— 休谟
休谟认为人对于自己的“自我”没有印象,所以就没有对自己的“自我”观念,休谟由此否定了“自我”的观念。他的《论人性》这本书里面有一段话常被引用:当我直接去体会所谓的“自我”时,我总是碰到这个或那个感觉,比如冷或热、明亮或阴暗、爱或恨、苦或乐等等。我总不能抓住一个没有感觉的、纯粹的自己,并且除了感觉之外,我什么都观察不到。
换句话说,自我是什么?自我是许许多多的感觉,以不能想象的速度互相接续着,并且处于一直流动变化之中,所以自我是感觉的集合体,或者说是“一束知觉”。
# 因果关系
# 因果关系来自经验
首先,一般人认为因果关系是建立在邻接性上,两样东西因为直接或者间接的相邻,而被视为具有因果关系;其次,因对果具有时间上的先在性,然后,从因果之间有必然的联结。所以一般所谓的因果关系是这样的观念:邻接性,时间上的先在性,然后由必然的联结。
但是休谟认为,由于一个原因可能产生许多结果,同时一个结果可能由许多原因产生,所以因与果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。所谓的因果关系只存在于人的观念中,是由习惯(感受加上记忆)所造成的观念。这种习惯形成人的性向,于是建立起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。就算把眼光扩大到万物的层面,我们要问:凡是开始之物皆有原因,真是如此吗?休谟认为这是无法证明的。
休谟肯定了因果关系来自经验,根据经验而来的一些推断都假设在将来和过去是相似的,但是没有人可以证明这一点。由外表上相似的原因来期待相似的结果,这样的期待并不是推论。譬如,一个婴儿碰到蜡烛的火而觉得疼痛,他就小心不要再重蹈覆辙。请问,他的理解可靠吗?他是从经验得到了直接的反应,谈不是任何认识。
# 否定因果关系
休谟认为,由甲产生乙的力量,不可能在甲和乙的观念中找到,只能由经验去认识原因,而不是靠思考或推理。没有任何一个东西可以预设任何其他东西的存在,使我们认识因果关系的还是在于经验,在甲的本身不能发现任何东西必然产生乙,那么我们为什么认为甲是乙的原因呢?因为甲和乙这两个事件长期地联结在一起。
休谟认为,你分析因果关系就知道,因为有些东西长期联结在一起,如此而已,我们无法得知联结的原因何在。譬如,碰到火觉得热,刮风时觉得冷,那是长期联结在一起的两种经验,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。人们在推理中、在期待中,甲的出现成为期待乙的原因,就使人相信甲乙之间有必要的联结,这就是所谓的因果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