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布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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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下来我们聊聊英国经验主义(Empiricism),代表人物有:霍布斯、洛克与贝克莱。

# 霍布斯的哲学立场

人对人而言就像豺狼。

—— 霍布斯

谈到英国哲学,从中世界后期的“奥卡姆的剃刀”之后到14世纪中叶,基本上都是倾向经验主义,主张重视经验,要从观察自然界与具体人类社会来寻找真理,这是英国哲学的主流路线。

霍布斯的哲学原本是要探讨“因果关系”,借推理为人生谋得福利。他所谓的“因果关系”是说,对某些结果的产生过程做科学的说明,然后就可以从原因开始复制所有可能的与实用的结果。他把哲学涉及的范围限于运动的物体上,从不考虑上帝或神学方面的问题,这是他的基本立场。把宗教先搁在一边,而就我们眼前所见的有形可见、充满变化的世界与人类进行了解,目的就是要给人生找到一个更安全、愉悦的生活。

霍布斯基本上只研究动力因。说到动力因,我们都知道脱胎于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。他认为动力因本身已经包括形式因和目的因,而只有动力因可以产生结果,所以因果关系是一种必然的联系。换句话说,霍布斯的观点等于是机械式的决定论,在这种观点中也排除了人的自由。

他认为,人是动物之一,人有两种运动:一个是生物的运动,像血液循环;一个是动物的运动,就是可以通过想象表现企图。人的企图分为两种:欲望与厌恶,分别产生了爱与恨,能让自己的欲望获得满足的就是善,不然就是恶。善、恶是相对的概念,有人自己决定。每个人都是欲求权力(包括财富、名声、知识)而发展心智方面的能力,这是他的基本观点。

霍布斯认为,由人组成的国家就是由人们的意志与协议造成的国家,国家的百姓就称为公民。为了理解公民的角色与责任,必须分析人的性情、爱好与行动。他称此为伦理学。比较特别的是,霍布斯把伦理学也当作对自然界的探讨之一,因为人是自然的生物。他的伦理学主张善恶相对论,人的嗜好与欲望是善恶的尺度。也就是说,合乎你的嗜欲,对你而言就是善,否则就是恶。如此一来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变得非常紧张。所以他说:“人对人而言就像豺狼”。

# 《利维坦》

不带刀剑的契约不过是一张废纸,没有力量可以保障一个人的安全。

当你想有反对别人的自由时,你也必须愿意让别人反对你。

—— 霍布斯

“利维坦”这个词在古代是指一种巨兽,远超人类可以想象的范围。霍布斯借此讨论国家理论,这是他比较有创见的部分。他在1651年出版《利维坦》,副标题是“会死的神”。

霍布斯认为战争是自然状态,我们可以想象,在没有国家以前,各种竞争、斗争发展成为群体性的战争,都是可以理解的;而出发点就是利己,每一个人都是追求对自己有利的东西。霍布斯谈到战争,他说:“战争有两个最主要的德行,就是暴力与诈欺。”换句话说,就是不择手段。这也使我们想到意大利政治哲学家马基雅维利《君王论》的观念:“战争就是要靠暴力与诈欺、用武力来胜过别人,而且兵不厌诈。”

他认为人有两种能力:一方面使情感与欲望,由此造成了战争;另一方面是理性,可以让大家坐下来协议,定下和平条款。人的理性命令我们规定一些权利与义务,让大家来遵守。

《利维坦》这本书前面三条是最主要的原则,有什么内容呢?第一条,每个人都应该致力于和平,为了这个目的甚至可以使用战争的手段;第二条,为了和平,有必要自愿放弃某些权力,在这一点上人人平等,不过人不可能放弃保卫自己生命的权利;第三条,人民应该遵守大家所制定的契约,这个契约使个人把他的权力与利益都让渡给一个人或一个委员会,借此形成“一个意志”,这就是国家的由来。

换句话说,国家是由每一个个人放弃自己的某些权利与利益,让渡给一个力量,这个力量就成为国家。国家的目的是为了和平,让每个人都可以过得安全、愉快,这个国家就是利维坦。利维坦是“会死得神”。既然谈到会死得神,就代表还有不死的神,也就是传统所谓的上帝。利维坦是在不死的神之下,可以给我们安全与和平。

上次编辑于: 2020年5月31日 07:25